我市被定性为“僵尸企业”的国有企业共有35家,其中属于市国资公司下属“僵尸企业”33家,截止2019年底我公司已完成出清重组5家。
为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分批有序进入司法清算程序,根据阳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国资委加快推进市属“僵尸企业”处置国资的通知》(阳国资规划[2020]34号)和《阳春市国有企业“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方案》,2020年,我公司积极开展妥善处置国有“僵尸企业”出清工作。一是做好“僵尸企业”摸底调查工作。2020年4月份,我公司根据28家“僵尸企业”企业自查提交资料进行梳理、分类、筛选,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针对长期停产、半停产企业及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制定“一企一策”处置措施。二是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28家“僵尸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审计工作,2020年12月我公司已将下属28家“僵尸企业”资料通过法律程序提交阳春市人民法院进行破产清算,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我公司下属28家“僵尸企业”破产清算申请,我公司管理的33家国有“僵尸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已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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