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广东金水晶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煤气熔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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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金水晶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煤气熔炉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金水晶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春市三甲镇曲江村委会寨尾自然村羊录塘 |
环评机构 | 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金水晶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阳春市三甲镇曲江村委会寨尾自然村羊录塘(中心坐标:111.5253°E,22.0446°N),主要产品为高白水晶灯饰、高硼硅水晶玻璃棒、高硼硅耐热玻璃以及高硼硅玻璃保鲜盒。项目已于2015年2月获得环评批复,项目分三期建设,目前仅建设一期工程,一期工程于2019年5月获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项目一期工程设有煤气发生炉等化工设施,使用煤制作煤气作为燃料,在煤气生产时会产生煤焦油。根据项目原环评报告,项目年耗煤量预计为1.44万吨/年,煤焦油产生量为720t/a(产生系数为50kg/t煤),煤焦油经煤气发生炉内置焦油收集系统收集后外卖处理。但原环评报告中未提及酚水的产生量及去向。根据企业验收报告,煤焦油经煤气发生炉内置焦油收集系统收集后外卖处理。同时建设单位先将酚水送至换热器进行两次预热,预热后的酚水以汽液混合态形式存在,随后将酚水送至汽化剂调节器,与空气混合后参与煤气炉汽化反应,酚水最终完全作为汽化剂消化。 本次技改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不增加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增加员工人数和工作时间,减少燃煤耗量,不涉及其他原辅材料、主生产线和产量的变化,依托现有项目的办公楼、食堂、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技改完成后建设单位将使用煤焦油作为煤气熔炉的燃料使用,煤焦油在使用过程中作为中间产品和后续工段煤气熔炉的燃料,综合利用后,不再产生煤焦油固体废物,既消除了煤焦油作为危险废物大量贮存和外运处置带来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又充分利用煤焦油的热值,减少了煤炭消耗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提高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次技改不新建厂房,无需新增占地,所有工程内容均在现有高白水晶玻璃生产车间内进行。施工期主要需要新增煤焦油管道储存、管道输送及燃烧系统、酚水储存、管道输送及利用系统、应急事故池。施工期主要污染因素为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及噪声。施工期产生的粉尘、噪声为短时间断排放,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会停止排放污染物,施工期通过加强环保管理,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不增加员工,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不涉及水环境影响。 3、运营期煤气熔炉废气经“干法脱硫+布袋除尘+SCR脱硝”处理后通过60米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新建企业玻璃熔窑排放限值要求。 3、运营期在焦油的输送和燃烧过程使用的泵等设备会产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使南、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东、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运营期煤灰渣收集后定期运至水泥厂作为其生产原料;脱硫废渣收集后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建设单位对煤焦油储罐内沉积产生的少量焦油渣进行回用,与煤一同放入煤气发生炉内制煤气,无法回用的部分按危险废物处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考虑到如发生突发事故、或因煤焦油喷枪、输送管道检修维护,导致煤焦油无法燃烧处理时,产生的煤焦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