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恒康源(阳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吨青稞麦苗固体饮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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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恒康源(阳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吨青稞麦苗固体饮料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恒康源(阳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C8-4地块 |
环评机构 | 重庆国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C8-4地块(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2.151679°,东经 111.734175°)。恒康源(阳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加工生产健康养生食品的企业,项目占地面积为12607.31㎡,总建筑面积13936.92㎡,主要建筑物:一间2层厂房,建筑面积为2089.07m2,两间3层厂房,建筑面积分别为3689.07m2和4289.07㎡(其中两间3层厂房建成后暂时空置),一栋3层办公室,建筑面积为1404.35㎡,一栋5层饭堂、宿舍,建筑面积为1989.36㎡。总投资11000万元,年生产加工保健食品青稞麦苗粉40t/a。本项目员工共60人,项目提供食宿。项目年工作300天,每班工作8小时,分1班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扬尘主要包括施工扬尘、运输扬尘两种。施工扬尘必须采取洒水降尘、对现场合理布局、设有临时拦挡措施和清扫制度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扬尘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还是应该尽量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低污染排放的车辆和设备,并注意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在正常工况条件下运转。 2、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暴雨引发的地表径流、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污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河道。含泥沙污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 3、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和施工作业噪声,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部分高噪设备进行突击作业,优化施工时间并搭建隔音棚,减轻对周围的影响。对施工工地的边界,应该用挡网、围幕将工地与外界隔绝开来,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在通过上述治理及控制措施后,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施工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运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配料和出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厨房油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了广东省地方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标准为120mg/m³);厨房油烟经“集油烟罩+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要求(≤2mg/m3)。 6、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后通过工业园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7、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搅拌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拟采取合理布局厂房;对生产设备进行减振、降噪等措施;加强设备保养等有效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噪声经隔声、减振、衰减后,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8、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废弃物及员工办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中的废包装料经收集后,全部委托环卫部门清理运走;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每日委托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做到日产日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