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拟对阳春市广宝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保养维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08-21 18:25:30 文章来源: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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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阳春市广宝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保养维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7767955
传    真:(0662)776795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春市广宝通汽车有限公司汽车保养维修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阳春市广宝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阳春市春城街道站港公路民营工业区

环评机构

重庆国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站港公路民营工业区,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11.7658°,北纬22.1328°。项目占地面积7788.7m2,建筑面积5001.39m2。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汽车保养维修,其中:项目销售汽车零配件、年保养汽车200辆、年维修汽车600辆、年清洗汽车1000辆。

本项目劳动定员40人,厂区内设有宿舍无饭堂,住宿人数为2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及装修废气。施工扬尘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清扫制度,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扬尘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施工过程的废水主要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施工建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

3、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和施工作业噪声,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在通过上述治理及控制措施后,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施工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运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汽车尾气、喷漆烤漆废气和漆雾、车漆打磨修补工序废气和钣金修复工序废气。喷漆烤漆废气和漆雾采用活性炭、活性炭过滤棉、环保柜纤维棉和UV光氧催化氧化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气污染物中的甲苯、二甲苯、VOCS能够分别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二时段规定的限值要求,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规定的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限值要求;车漆打磨修补工序废气和钣金修复工序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6、运营期的废水污染源主要来源车间拖地废水、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车间拖地废水和洗车废水经自建隔油隔渣沉淀池预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新建企业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工业园区管网纳入阳春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纳入阳春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

7、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焊机、干磨机、抛光机、喷/烤漆房、介子机、空压机等设备,经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项目边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类限值。

8、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汽车零配件,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活性炭、废电瓶、废过滤棉纤维棉、废包装桶、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油渣、污泥和含油废抹布集中收集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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