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拟对阳春市圭岗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09-10 16:37:47 文章来源: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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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阳春市圭岗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7767955
传    真:(0662)776795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春市圭岗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阳春市圭岗加油站

建设地点

阳江市阳春市圭岗镇新塘路口

环评机构

山东东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阳春市圭岗加油站位于阳江市阳春市圭岗镇新塘路口,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7047°,北纬:22.3627°,占地约500m2,主要从事机动车燃料销售。现有加油站设置15m30#柴油罐1个,15m392#汽油罐1个和一个空置停用的15m3油罐,配置2台加油机,4支加油枪(其中0#柴油枪2支,92#汽油枪2支),年销售0#柴油约30t/a,92#汽油80t/a。

改扩建后设置30m30#柴油罐1个,30m392#汽油罐1个,15m395#汽油罐1个,配置2台加油机,4支加油枪(其中0#柴油枪1支,92#汽油枪2支,95#汽油枪1支),预计年销售0#柴油约40t/a,92#汽油80t/a,95#汽油20t/a。设员工3人,年工作365天,每天工作三班,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扬尘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清扫制度,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扬尘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还是应该尽量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低污染排放的车辆和设备,并注意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在正常工况条件下运转。

2、施工期废水包括泥浆水、车辆和机械设备洗涤水等。建议修建沉砂池,冲洗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和设备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

3、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施工作业噪声,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在通过上述治理及控制措施后,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施工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运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旧油罐拆除过程中产生洗罐油水混合物及废渣、油罐交由资质回收处理。

5、运营期项目备用发电机以清洁能源轻质柴油为燃料,燃料废气污染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并引到楼顶排放;卸油、加油过程产生的油气采用设备自带的油气回收装置回收,储罐小呼吸气及加油过程的跑冒滴漏自然扩散,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油气回收排放口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的规定限值。

6、项目生活污水产生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委托吸粪池运至圭岗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池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委托吸粪池运至圭岗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7、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通过合理布置,设备减振等降噪声措施后,项目北面厂界能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其余三面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8、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员工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渣,油罐清洗产生烃水混合物及废渣,含油抹布等。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隔油池废渣,油罐清洗产生烃水混合物及废渣,含油抹布属危险废物,交由危废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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