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广东省阳江农垦中心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52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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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省阳江农垦中心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阳江农垦中心医院 |
建设地点 | 阳春市三甲镇三山路 |
环评机构 | 贵州飞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位于阳春市三甲镇三山路(中心坐标:东经111.4987°,北纬22.0765°),项目总投资 4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 万元。项目占地面积68400m2,建筑面积12272.02m2,设有250张床位,牙椅2张,预计门诊量108人次/天。开设的诊疗科目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精神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不设传染科。项目已建有门诊楼、住院楼、宿舍楼、饭堂等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由于院区医疗废水的处理需求,建设单位拟在医院广场内空地(门诊综合楼东侧)新建一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劳动定员117人,年工作365天,每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设员工食堂,设宿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主体建筑物已建成,施工期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施工期产生少量的废水、废气、固废,机械噪音也较小,对环境影响轻微。 2、运营期的污水处理设施恶臭经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垃圾收集间恶臭气体经每天对垃圾房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厨房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饮食业单位标准,然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3、运营期的综合废水经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排入镇区污水管网。 4、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设置减振底座进行降噪处理,加强厂区内设备维护和交通运输管理,再通过距离的衰减,项目边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