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拟对阳春市松柏镇永利邦建材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11-16 16:16:01 文章来源: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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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阳春市松柏镇永利邦建材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7767955
传    真:(0662)776795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春市松柏镇永利邦建材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阳春市松柏镇永利邦建材厂

建设地点

阳春市松柏镇横岗村委会春湾煤管站

环评机构

广州市泓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阳春市松柏镇永利邦建材厂建设项目位于阳春市松柏镇横岗村委会春湾煤管站(N22.440271°  E111.912036°)。本项目投资5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5000m2,建筑面积8000m2。主要生产防水建筑材料制造,年产建筑防水材料22000吨,主要产品方案有腻子粉、白水泥、瓷砖胶、干粉砂浆、填缝剂。设员工1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一班,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堆场扬尘、投料粉尘、分装粉尘和破碎研磨粉尘。本项目原料堆场上方及出入口设置喷雾除尘设施;投料、破碎、研磨粉尘经半封闭型集尘罩及高压喷雾器;分装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

2、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作物灌溉,不对水体排放。

3、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通过合理布置,设备减振等降噪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东、南、西边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北边界符合4类标准。

4、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员工生活垃圾、收集粉尘、废包装袋、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委托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手套))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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