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拟对阳春宗正五金塑胶有限公司五金塑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12-17 16:00:02 文章来源: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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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阳春宗正五金塑胶有限公司五金塑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7767955
传    真:(0662)776795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春宗正五金塑胶有限公司五金塑胶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

阳春宗正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B8地块(D车间)

环评机构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转移工业园B8地块(D车间),中心坐标为22.7464°N,111.7464°E,租用阳春市广云森源木业有限公司现有钢架结构厂房。本项目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2000m2,主要从事水泵塑料零配件的生产,年产塑料配件191万个,其中年产接头60万个、螺母45万个、透视盖20万个、气动开关20万个、泵壳6万个、泵盖10万个及中段30万个。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项目劳动定员为15人,不提供宿食,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项目内部不设置临时施工营地,装修工人全部来自周边居住的工人,不在工地住宿及就餐。

2、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装修过程产生的粉尘及有机废气。装饰材料的加工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粉尘,必要时需要洒水增湿,经常对地面进行清扫,减少粉尘产生。 建设单位严格把好材料关,选择污染少的优质材料,装修时加强室内通风,尽可能减少装修带来的气体污染。

3、施工期噪声主要为电锯锯木料、钻孔、打眼、敲墙等产生的噪声,装修期间选用低噪声的作业机械及施工方法,并配备降噪、减震措施;尽量将施工设备放置在场内,减轻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对于高噪声设备如钢筋切割等高噪声作业工序,建设单位可安排在场外加工,然后运进场内施工等。在通过上述治理及控制措施后,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作为废品外卖,不可回收利用的作为不可重复利用建筑垃圾运至规定的地点合理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5、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定期补充损耗。外排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经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新吉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6、运营期注塑成型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后高空排放。

7、运营期合理布局车间及生产设备位置,噪声源较大的生产设备放置;采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在设备基座进行相应的减震处理;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减少因设备老化或保养不当而产生的噪声;同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上停止作业;管理规范员工日常作业。经上述防治措施和自然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8、运营期固废主要来源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以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和检验出的残次品,危险废物主要是含油废抹布和废活性炭。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主要是包装纸箱,收集后由建设单位进行资源回收再利用,包装产品出货,不产生废料;边角料和检验出的残次品收集后由建设单位进行资源回收再利用,经过破碎机破碎,再与原料均匀搅拌后,进行再生产;含油废抹布和废活性炭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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