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驰机械(广东)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机械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公告

2021-06-28 11:40:30 文章来源: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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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关于张驰机械(广东)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机械设备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阳环(春)建审〔2021〕20号


2021年6月28日

张驰机械(广东)有限公司

阳春市春城街道园益路85号A栋2分之一厂房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阳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阳春市南新大道155号,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7767955

  传    真:0662-776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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