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拟对阳春市瑞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蛋白生物转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1-08-19 11:39:03 文章来源: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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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阳春市瑞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蛋白生物转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7767955
传    真:(0662)776795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春市瑞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蛋白生物转化项目

建设单位

阳春市瑞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阳春市潭水镇尧垌村委会尧垌村

环评机构

清远市恒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阳春市瑞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蛋白生物转化项目选址于阳春市潭水镇尧垌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度34分43.779秒,北纬22度4分20.031 秒,项目占地约80000m2,建筑面积约5980m2,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拟作为项目附近养猪场的配套项目,采用粪便经发酵后用于养殖蛋白昆虫,再利用蛋白昆虫生产高蛋白饲料,利用粪渣生产微生物有机肥,预计年产水产饲料720吨,有机肥1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预达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用于租地范围内的种植区灌溉。

2、项目施工期产生少量的焊接烟尘,经扩散后厂界可达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3、施工期噪声主要电锯等施工设备噪声,经围墙、厂房等隔音后,施工场界可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4、项目施工期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产生的材料边角料,收集后外售,产生的建筑材料运至政府指定点处理。

5、营运期发酵区恶臭经密闭收集后采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器”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规定限值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养殖区通过添加除臭剂及得液,厂界喷洒除臭液,使厂界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规定限值;厨房油烟采用静电油烟处理设施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后引至楼顶排放。

6、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及洗车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区种植区灌溉。

7、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置,设备减振等降噪声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8、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废包装袋等一般固废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处理;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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