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和《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水利部公告2011年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拟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备案登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至1月28日止(共5个工作日)。欢迎群众监督。
联系方式:0662-7767955。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2022年1月24日
序号
入河排污口名称
所属排污单位名称
地址
排污口坐标
排入水体名称
排污口规模
入河排污口
分类
排放方式
入河方式
联系人
经度
纬度
1
污水排放口
广东阳春酒厂有限公司
广东省阳春市合水镇东风街99号
111°52′2.39″
22°18′43.70″
漠阳江“阳春河朗”至“阳春春城镇九头坡”段
714t/d
工业
连续
管道
成生荣
0662-7210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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