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驰机械(广东)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机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2-06-29 10:23:40 文章来源: 阳江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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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张驰机械(广东)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机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7767955
传    真:(0662)776795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2000台机械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张驰机械(广东)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C4-2地块

环评机构

阳江市海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年产2000台机械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C4-2地块(中心地理位置为111°44′40.074″,22°8′32.320″)。项目建设投资约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21807.62m2,建筑面积15376.05m2,项目范围内设有研发楼、车间一(包含喷漆房、油漆仓库、机加工区、安装区、成品存放区等)、车间二(包含CNC加工中心等)、车间三(包含机加工区、物料存放区等)。项目主要从事数控机床和自动化设备生产,年产数控机床1000台和自动化设备1000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施工扬尘采取设置施工围蔽、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期粉尘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时间,减少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池和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的建筑施工用水限值;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至阳春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后,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较严值。

3、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噪声。施工单位应合理通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施工产生的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施工期的建筑废物运送至规定收纳场地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运营期开料及机加工粉尘经车间通风排气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漆废气经“水帘柜+水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VOCs和二甲苯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II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漆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气筒(DA002)排放,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小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VOCs与二甲苯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总VOCs排放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6、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至阳春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帘柜废水和喷淋塔废水经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近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远期,待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与二期扩建后,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较严值。

7、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震等噪声综合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项目南面、西面和北面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敏感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8、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金属边角料和钢材不合格品外售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铸件不合格品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危废废原料桶、废活性炭、漆渣、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切削液、水帘柜废水和喷淋塔废水交由取得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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