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关于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2-09-21 17:15:19 文章来源: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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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的审批程序,我局拟对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7767955
传    真:(0662)776795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建设单位

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阳春市潭水镇南山工业区

编制单位

阳江市蓝依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建设单位: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阳春市潭水镇南山工业区,所在地中心位置经纬度坐标为E111°38′37.75″,N22°5′4.70″。

排污口类型: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管道

建设规模:设计污水总处理规模480m3/d。

服务范围:收集和处理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生活污水。

排放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较严值。

排污去向:尾水排入厂区外西侧小溪,经鲤鱼河最终汇入潭水河。

主要内容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行性分析结论

(1)企业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设计处理能力为 480m3/d。

(2)企业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位置及周边区域不涉及GB3838中I、II类水域和III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等禁止新建排污口的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影响范围内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3)企业污水处理站出水直接排入厂区外西侧小溪,经鲤鱼河最终汇入潭水河:

1)根据2021~2022年定期监测数据和2021年8-10月和2022年4-6月的在线监测数据,企业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pH、CODcr、NH3-N污染物指标均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较严值。

2)根据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小溪及鲤鱼河汇入潭水前河段各水质监测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小溪水质监测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潭水河水质监测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表明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下,小溪、鲤鱼河和潭水河现状水质质量良好,污水排放对小溪、鲤鱼河和潭水河水质影响小,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满负荷处理生活污水减除现状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情况下,项目尾水排入小溪下游10m位置时,在叠加背景值情况下CODCr最大预测值为15.369mg/L,其占标率为76.8%,氨氮最大预测值为0.894mg/L,其占标率为89.4%,对小溪、鲤鱼河和潭水河水质影响较小,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非正常排放时,在叠加背景值情况下,COD预测浓度在小溪下游10m~50m范围内有超标现象,对小溪水质影响较大,会造成小溪水质进一步恶化,对鲤鱼河和潭水河影响较小,不会造成鲤鱼河和潭水河水质超标。

二、综合结论  

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尾水沿用现状排污口排入厂区外西侧小溪,经鲤鱼河最终汇入潭水河,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排污口下游5km范围内无取水泵房和水厂等集中取水口,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设置合理。生活污水处理站尾水达标排放,不会对第三者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根据环评报告与本报告所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案,禁止将超标污水外排;对进水和排水应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监测,排水务必达标后方能排放。在此基础上,报告认为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现状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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