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阳江阳春城北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2-12-14 09:52:47 文章来源: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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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阳江阳春城北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7767955
传    真:(0662)776795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阳江阳春城北加油站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阳江阳春城北加油站

建设地点

阳春市春城城东大道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阳江阳春城北加油站内

环评机构

广州市水凌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阳江阳春城北加油站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阳春市春城城东大道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阳江阳春城北加油站内(中心地理位置为111°47′40.763″,22°10′45998″)。项目建设投资约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扩建项目无新增占地面积,在加油站闲置位置增加加油亭1座(约135平方米), 增加两台4枪加油机(分别为4支92#枪、2支95#枪、2支98#枪、),增加零售汽油、柴油237吨/年,其中汽油218吨/年,柴油19吨/年。扩建后总体建筑面积618平方米,总体项目年销售成品油6309吨(其中汽油约5954吨,柴油约355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扬尘及尾气。施工期拟采取措施禁止散装类建筑材料进场、物料运输通道适当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期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项目主要为加油亭的组装及设备进场安装,不产生施工废水,且项目不设置有临时施工营地,施工期间施工人员食宿等生活问题依托周边设施解决。

3、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噪声。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时间,严禁夜间装修或进行设备安装,设备安装过程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施工产生的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站内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设备安装产生的垃圾分类收集,堆放在指定位置,交由有相关单位外运处理。

5、营运期项目主要扩建项目的废气主要是为汽(柴)油的输入油罐、油罐储存、车辆加油等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出车辆尾气等。通过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减少油罐区进料口处及加油枪处的油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油气浓浓度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的要求,即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1小时平均浓度值应≤25g/m3,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即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4.0mg/m3扩建项目每天新增加油车辆为10辆左右,机动车进出加油站时将会排放少量的CO、NOX、HC、PM10,产生量少,经项目周围的绿化吸收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6、营运期项目无新增员工和用地面积,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的产排情况不变。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阳春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7、营运期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加油机、油罐车和其他加油车辆进出站时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设备选用低噪产品,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及消声措施,合理安排好生产时间。噪声经减震、消声降噪、墙体密封隔声;加强车辆进出管理,严禁鸣喇叭等措施以及通过距离衰减,项目边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8、营运期扩建项目无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油罐油泥以及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储油罐的油泥、隔油池收集的残油、油罐、设备检修将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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