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申请单位
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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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阳春市春湾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决定书
阳环(春)河口审〔2022〕3号
2022年12月27日
阳春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位于阳春市春湾镇那星村排灌渠 (E111°55′14.47″,N22°24′42.83″)。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阳江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阳春市南新大道155号,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776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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