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兰光纤通信设备制造(阳春)有限公司光纤通信产品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3-07-20 11:49:28 文章来源: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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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科兰光纤通信设备制造(阳春)有限公司光纤通信产品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7767955
传    真:(0662)776795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光纤通信产品生产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

科兰光纤通信设备制造(阳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C1-2地块厂房首层及第二层之一

环评机构

长沙慕川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C2-2地块(中心地理位置为111°44′34.697″,22°8′ 42.264″)。项目建设投资约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地面积1400m2,建筑面积2804.59m2,项目范围内设有模具车间、注塑车间、库房、原料库、办公室、研发部、会议室、成品库、装配车间和自动化车间等。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本项目主要从事光纤适配器塑料零件生产,项目预计年产光纤适配器1000万颗,光纤连接器零部件2000万套。项目共有员工10人,采用1班制,每班工作8h,年工作时间26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施工扬尘采取设置施工围蔽、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期粉尘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时间,减少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池和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的建筑施工用水限值;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至阳春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噪声。施工单位应合理通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施工产生的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施工期的建筑废物运送至规定收纳场地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运营期模具加工粉尘经车间内自由沉降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注塑成型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VOCs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限值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总VOCs排放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6、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至阳春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新吉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7、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震等噪声综合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项目东北面、东南面、西南面、西北面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8、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金属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外售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交由取得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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