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自来水厂扩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3-09-04 11:08:11 文章来源: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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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阳春市自来水厂扩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7767955
传    真:(0662)776795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春市自来水厂扩容工程

建设单位

阳春市水务局

建设地点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河西街道九头坡

环评机构

广州颢禾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阳江市阳春市河西街道九头坡,中心地理坐标为E111度46分45.467秒,N22度12分30.469秒。项目总投资为107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5万元。项目水厂及泵房总占地面积为29706.5m2,其中水厂占地面积26406.5m2,泵房占地面积为3300m2。现有厂区规模为8.5万m3/d,已建有取水泵站(即一级泵房)1座、反应池2座、沉淀池2座、反冲洗泵房1座、二级泵房1座、液氯添加室、投矾室、配电间、办公楼、仓库均1座。根据初步设计,扩容部分包括:新建15万m3/d取水系统(考虑远期发展,土建规模20万m3/d,近期设备安装规模为15万m3/d);新建15万m3/d的粉碳、高锰酸钾投加系统(考虑远期发展,土建规模20万m3/d,近期设备安装规模为15万m3/d);新建7万m3/d常规处理系统;新建15万m3/d配套排泥水处理系统(考虑远期发展,土建规模20万m3/d,近期设备安装规模为15万m3/d);新建15万m3/d综合加药间(考虑远期发展,土建规模20万m3/d,近期设备安装规模为15万m3/d),项目建设后全厂共用取水系统、排泥水处理系统及加药间;新建综合楼,拟拆除办公楼1座、液氯添加室1座、投矾室1座、仓库1座。本次扩容不涉及新增用地,本次扩容后全厂总供水规模为15万m3/d,其中扩容工程供水能力为7万m3/d,已建项目供水能力为8万m3/d(从原8.5万m3/d调整至8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有自来水厂的改扩建及其取水能力为15万m3/d的取水泵站工程。

现有厂区员工人数为26人,扩容不增加员工数,厂区人数保持26人,均不在厂内食宿;现有工作制度年工作365天,实行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扩容后工作制度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采取设置施工围蔽、洒水降尘等措施,扬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标准限值;施工期运输车辆和以油料为动力的施工机械会排放一定量的尾气,车辆燃油尾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施工期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洒水抑尘等,不外排。

3、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施工单位应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少噪声对敏感点的叠加影响,场界噪声限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建筑废弃物、地表开挖的泥土、沙石、施工剩余废物料等,为避免施工期产生固废废弃物对周边环境污染,项目施工方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回收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进行消纳,委托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单位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消纳。同时对建筑垃圾暂存点进行有效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散失或流失。

5、运营期项目生产废水经排泥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阳春市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阳春市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6、运营期通过对设备减震处理,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和厂区的声屏障效应,减少对厂界噪声贡献值,降低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和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厂区北侧、南侧、东侧及泵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7、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污泥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PAC包装袋、PAM包装袋收集后交由回收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取水头部拦污栅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废化验室废液、化验室废包装物、废含油抹布和废机油妥善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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