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阳春市大陈墟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3-09-04 16:57:27 文章来源: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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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的审批程序,我局拟对阳春市大陈墟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776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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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春市大陈墟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

建设单位

阳春市公共工程管理局

建设地点

污水处理站北侧大陈河

编制单位

广东国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阳春市大陈墟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

建设单位:阳春市公共工程管理局

建设地点:污水处理站北侧大陈河边上,入河排污口所在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3'41.960",北纬22°2'50.691"。

排污口类型: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管道

建设规模:排放量400m3/d。

服务范围:主要为阳春市双滘镇大陈墟。

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及其修改单一级 A 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

主要内容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行性分析结论

(1)阳春市大陈墟生活污水处理站位于阳春市双滘镇大陈村委会东北侧500处,中心坐标为E111.517574,N22.043752,污水站选址红线面积405m2,设计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400m3/d,处理后的尾水先排⼊污水处理站北侧大陈河,最终汇入潭水河。入河排污口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1°23'41.960",北纬22°2'50.691",纳污水体为污水处理站北侧大陈河。

(2)污水处理厂采用“格栅沉淀+ AAO生物处理+絮凝沉淀+生物过滤”处理工艺。

(3)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及其修改单一级 A 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

(4)项目拟建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潭水河源头水保护区(H0901003201000),项目排污口影响范围内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不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5)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污水处理站北侧大陈河,最终汇入下游潭水河,上述水体属于潭水河源头水保护区(H0901003201000),水域功能为农饮,其主体潭水河水质目标为Ⅱ类。从预测结果看,正常工况及非正常工况下污水处理站尾水进入大陈河后汇入潭水河,其预测浓度都略高于河道背景值,但水质经过充分混合及自然衰减后,在本次论证范围内皆可以满足水质管理目标要求;在论证范围一定距离内,虽然预测结果(TP)出现水质超标情况,主要原因为本底值过高(纳污容量低),起因为大陈墟周边生活污水及农业面源污染无序排放进入水体导致,随着大陈生活污水站建设及周边纳污管网完善,无序排放的生活污水通过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大大减少了入河污染物总量,大陈河、潭水河水质将得到有效改善。

(6)大陈墟生活污水处理站进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不含难降解的污染物,污水处理站正常排放情况下,水质指标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2006年修改单一级A 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限值要求,根据报告分析,预测河段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的要求,因此不会对沿河农田灌溉产生不利影响。

(7)本工程所在的大陈墟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周围自然水体,最终汇入潭水河河。本工程实施后,通过对集镇及周边区域生活污水的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2006年修改单一级A 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尾水排放至项目北侧大陈河,对周边水体质量起到正面改善作用。本工程建成后,可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30.66t/a、氨氮3.65t/a、总磷0.51t/a,可有效改善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是正面的、有利的,满足区域水环境影响质量改善目标的要求。

二、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本项目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本项目建设将显著地削减大陈墟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排放量,对于减轻水环境污染、改善水域环境质量、进而实现流域治理、保护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实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设置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不存在受纳水域环境容量不足的制约;项目排污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对区域内农业用水等第三者权益影响较小;项目排污对所在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因此,不存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中不允许设置排污口的七种情况,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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