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阳春市龙门墟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3-09-04 16:58:48 文章来源: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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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的审批程序,我局拟对阳春市龙门墟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776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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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春市龙门墟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

建设单位

阳春市公共工程管理局

建设地点

污水处理站南侧排水渠

编制单位

广东国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阳春市龙门墟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

建设单位:阳春市公共工程管理局

建设地点:污水处理站南侧排水渠,入河排污口所在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1°36′25.878″,北纬21°55′24.284″。

排污口类型: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管道

建设规模:排放量350m3/d。

服务范围:主要为阳春市河口镇龙门墟。

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及其修改单一级 A 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

主要内容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行性分析结论

(1)阳春市龙门墟生活污水处理站位于阳春市河口镇龙门村村委东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11°36′27.828″,北纬21°55′27.692″,污水站选址红线面积700m2,设计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350m3/d,处理后的尾水先排入污水处理站南侧排水渠,通过排水渠汇入龙门河,入河排污口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1°36′25.878″,北纬21°55′24.284″,纳污水体为污水处理站南侧排水渠。

(2)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格栅+调节池)+厌氧+缺氧+好氧+二沉池+除磷沉淀+滤池+紫外消毒”处理工艺。

(3)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及其修改单一级 A 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

(4)项目拟建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龙门河开发利用区(H0901101503013),项目排污口影响范围内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不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5)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在项目南侧排水渠,项目尾水通过管道排入项目南侧排水渠后汇入龙门河,根据报告分析,龙门河执行地表水Ⅱ类标准,项目南侧排水渠参考执行地表水Ⅲ类标准。本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尾水出水要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标准的A 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本排污口的设置有利于改善排污口所处水功能环境,减轻龙门河的水质污染压力,亦有利于全面有效的从源头解决龙门河开发利用区(H0901101503013)水体污染问题,并为保障当地人民身体健康,促进龙门墟区域环境、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因此,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与水功能区管理要求是相适应的。

(6)龙门墟生活污水处理站进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不含难降解的污染物,污水处理站正常排放情况下,水质指标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标准的A 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限值要求,根据本报告分析,预测河段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的要求,因此不会对沿河农田灌溉产生不利影响。

(7)本工程所在的龙门墟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周围自然水体,最终汇入龙门河河。本工程实施后,通过对集镇及周边区域生活污水的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2006年修改单一级A 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尾水排放至项目南侧排水渠,最终汇入龙门河,对周边水体质量起到正面改善作用。本工程建成后,可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26.83t/a、氨氮17.88t/a、总氮3.83t/a、总磷0.45t/a,可有效改善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是正面的、有利的,满足区域水环境影响质量改善目标的要求。

二、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本项目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本项目建设将显著地削减龙门墟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排放量,对于减轻水环境污染、改善水域环境质量、进而实现流域治理、保护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实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设置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不存在受纳水域环境容量不足的制约;项目排污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对区域内农业用水等第三者权益影响较小;项目排污对所在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因此,不存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中不允许设置排污口的七种情况,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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