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乔连墟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3-10-09 10:30:55 文章来源: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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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春市乔连墟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7767955
传    真:(0662)776795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春市乔连墟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阳春市公共工程管理局

建设地点

广东省阳春市八甲镇乔连村委会

环评机构

广东省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阳春市八甲镇乔连村委会,中心地理坐标为E111°28′32.332″N21°59′56.830″。项目总投资2985.81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项目占地面积为831.84m2,主要构筑物为格栅渠、调节池、污泥池、加氯消毒罐设备基础、一体化设备基础等。项目处理规模为500m3/d,服务范围为阳春市乔连墟范围内,纳污面积为0.6km2,覆盖人口4500人,设计污水管网总长约为7.92km,重力流管管径DN200-DN400,总长约7.91km。项目拟采用“预处理(格栅+调节池)+厌氧+缺氧+好氧+二沉池+除磷沉淀+滤池+紫外消毒”的工艺,污水处理站最终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2006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项目劳动定员共7人,三班制,每班工作8h,年工作365d,均不在厂内食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按照规范要求建筑材料的堆放应定点、定位,并设置挡风板,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 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粉尘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

(二)施工期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声施工机械数量,同时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噪声排放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三)施工期项目不设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如厕问题,利用周围现有的设施解决,因此施工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隔油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施工期产生的开挖土石方部分临时堆放于场地,用土工布或密目防尘网覆盖,后期用于场区回填,多余土方用作绿化覆土;建筑废物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规定收纳场地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五)营运期项目产生的恶臭通过厂区内无组织扩散、绿化吸附及厂界绿化防护带隔离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恶臭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规定的二级标准。

(六)营运期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采用“预处理(格栅+调节池)+厌氧+缺氧+好氧+二沉池+除磷沉淀+滤池+紫外消毒”污水处理工艺)后通过管道将尾水排入北侧的灌渠后再汇入潭水河,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七)营运期应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八)营运期项目产生的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系统排放的格栅渣、沉砂池沉砂、剩余污泥、废紫外线灯管、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栅渣、沉砂池沉砂及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泥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废灯管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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