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阳春市丰园污泥处理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3-11-20 01:03:48 文章来源: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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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的审批程序,我局拟对阳春市丰园污泥处理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7767955
传    真:(0662)776795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春市丰园污泥处理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

建设单位

阳春市丰园污泥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阳春市丰园污泥处理有限公司东北侧附近的排水渠

编制单位

佛山市山江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阳春市丰园污泥处理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

建设单位:阳春市丰园污泥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阳春市丰园污泥处理有限公司东北侧附近的排水渠,入河排污口所在位置地理坐标为E111°50′21.35″,N22°15′33.25″。

排污口类型:混合污水入河排污口

排放方式:间歇排放

入河方式:管道

建设规模:158m3/d。

服务范围:排放阳春市丰园污泥处理有限公司产生并经过处理后混合污水(压滤废水、生活污水)。

排放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1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主要内容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行性分析结论

(1)阳春市丰园污泥处理有限公司位于阳春市合水镇高河村岭脚山,厂区中心坐标为E111°50′11.78″,N22°15′13.32″,入河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11°50′21.35″,北纬22°15′33.25″,排放口类型为混合污水入河排污口,间歇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纳污水体为项目东北侧的排水渠,流经约750m后汇入高流河,流经约2800m后汇入漠阳江。

(2)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厌氧池+接触氧化+二沉淀+混凝沉淀+氧化塘工艺”。

(3)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1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4)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不属于GB3838中I、II类水域和III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等禁止新建排污口的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影响范围内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5)入河排污口所在的东北侧排水渠水体功能为排洪功能,无工业、生活取水工程,无农业取水灌溉。入河排污口汇入高流河上游有农作物种植户通过河涌引水取水灌溉,但不属于项目论证范围内,汇合处下游无农作物种植户通过河涌引水取水灌溉。本项目论证范围内对第三者的影响无影响。

(6)项目正常排放条件下,在叠加背景值情况下,项目CODcr和氨氮预测浓度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CODcr和氨氮经过稀释、水体自净作用对纳污水体的影响是短暂,不会改变下游水体现状功能。因此,项目正常排放时,对排水渠水质影响较小,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说明项目设置入河排污口在排水渠是可行的。

(7)高流河有一定的水生生物,除鱼类外,还有各种微生物、浮游植物比浮游动物。经过论证计算可知,正常的排放情况下水质类别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影响范围非常有限,不会对该河段生物群落结构和生物量产生明显影响;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影响范围相对正常排放情况下,影响范围相对正常排放有所增大,但影响极其有限。

二、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该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入河排污口设置于东北侧排水渠,尾水排入东北侧排水渠,再汇入高流河。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东北侧排水渠和高流河水质影响不大,可满足水功能区(水域)管理要求,对水生态、地下水、第三者的影响不大,不存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中不允许设置排污口的七种情况,因此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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