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码标识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4-03-25 08:57:15 文章来源: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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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喷码标识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7767955
传    真:(0662)776795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喷码标识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杜高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新吉园区)D4-1地块

环评机构

广州国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新吉园区)D4-1地块,现有项目为人工组装项目,通过外购零部件进行人工组装,环评豁免。扩建前项目总占地面积4096.97m2,建筑面积8241.41m2,其中包括1栋3层建筑厂房一(占地面积1965.01平方米,建筑面积5895.03平方米)和1栋1层建筑厂房二(占地面积2346.38平方米,建筑面积2346.38平方米),扩建前后项目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未发生变化。

扩建前后劳动人员和工作制度不变,共有员工174名,在外住宿,年工作300天,实行一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扩建前项目年组装喷码标识设备2500台/年。扩建项目新增一条油墨生产线和注塑生产线, 年生产喷码标识设备2500台,食品接触级打印墨水25t,可食用级打印墨25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设备安装时会产生噪声以及废弃包装物。项目应合理安排设备安装时间,避免在夜晚进行施工,减轻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废弃包装物进行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

(二)营运期项目油墨投料、过滤、灌装、和清洗等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异味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生产异味经车间集气系统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焊接废气、检验废气、机加工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二级限值,颗粒物浓度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浓度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 B.1 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三)营运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和纯水机制备产生的浓水一同经市政管网排入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营运期项目应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装固废、边角料、废RO膜、不及格产品、滤渣、金属碎屑,收集后交由相应经营范围或处理资质的公司回收或处理;危险废物废清洗剂、废原料桶、废检验材料、废切削液、废弃的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和和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脂和厨余垃圾定期交由相应经营范围或处理资质的公司回收或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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