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落实中央、省委、阳江市委和阳春市委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依法治污。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433”工作安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当前,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是我们首要的政治任务,一是迅速传达学习。我局第一时间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方式,认真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精神,通过讲授党的二十大党课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内容等形式,学懂弄通其中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战略部署,引领带动全局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使之成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和力量源泉。二是广泛宣传引导。我局充分运用LED屏幕、宣传栏等载体,积极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精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不断推动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为开创新时代新业绩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三是坚持学用结合。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将“抓改革”与“强法治”相结合,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阳春的具体行动和务实成效。一是以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引领改革与法治协同。在法治轨道上优化内部职责体系,理顺执法机制,确保生态环境监管与执法工作权责清晰、运行高效,为基层环境治理现代化夯实体制基础。二是以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体制机制创新。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与法治建设,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同时,健全部门联动、刑行衔接机制,协同推进立法意图在基层的落实,着力破解“治污”瓶颈。三是以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依法治理效能。我们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污染防治、环保督察整改、环境风险防控全过程。通过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环境管理的法治化、精细化水平,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我市生态环境的高质量保护。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深入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措施,探讨研究如何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污,以法律的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一是对主要环境执法、许可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使行政执法、许可有章可循。二是规范法律文书格式和提高文书制作水平。三是强化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与要求,明确各股室(中心)、岗位的工作职责,做到权责清晰,责任明确。四是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和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动我市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局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我局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结合,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一是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要求,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专题研究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执法改革等事项。把加强法治建设与深化改革、行政执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中的作用,为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指导;三是坚持依法履职,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我局认真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坚持立案、处罚、结案三环节审查,案件审查实行案审会制度。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11月,阳春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100%;1-11月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阳春市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保持良好,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实行风险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二)加强环境审批和管理
优化办事程序,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过程中,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全过程跟踪服务,促进阳春市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截至12月26日,共受理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0个,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项目数量为362个,出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初审意见15个。
(三)严格规范开展生态执法
1. 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2025年前三季度共检查排污单位及建设项目114家,第四季度拟检查排污单位34家,检查建设项目3家。
2.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加强对行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截至12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3189人次,检查企业862家次。督促企业加强环境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日常管理。
3.加强养殖业治理。截至12月底,我局积极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畜禽养殖场约560家次,责令整改67家,立案查处58宗。开展牛蛙养殖场(户)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牛蛙养殖场(户)26家次,责令整改7家,立案查处7宗,有效遏制牛蛙养殖泛滥污染环境现象。
4.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局共立案95宗,不予处罚6宗,发出处罚决定书87份,罚款约652.67万元。
5.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根据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要求和阳春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严格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检查程序,开展专项检查前要制定方案并报主要领导审批,避免“乱检查”行为。二是统筹行政检查计划,主动对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同级职能部门,统筹行政检查,做到“能联尽联”,着力解决“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在阳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上发出公告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子信箱(公告链接:http://www.yangchun.gov.cn/zxzx/gsgg/content/post_861833.html),充分了解民情民意,暂未接到相关投诉。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紧盯重要活动时间节点、重大风险领域、重点风险领域、重点信访事项,2025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378宗,其中“12345”市政服务热线投诉291宗,网络问题投诉85宗,其他投诉2宗,处理率达到100%,无超时办理案件。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部分配套规章和标准制定工作滞后。宣传普及还有不足,一些企业守法意识弱,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法定制度措施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依法行政、科学行政贯彻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法规刚性要求多,人民群众对环境生态的需求和愿望与当前环保生态工作的水平有差距,现有体制机制和能力水平下难以完全满足方方面面的期盼。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依法治污工作方针,以及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
(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立足工作实际,深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强化精准执法,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等,继续抓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深化执法大练兵,强化执法效能,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执法正面清单管理要求,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实施“无事不扰、有呼必应”差异化监管。实施严格执法与包容审慎并重的监管方式,将执法与指导、处罚与教育有机结合。加大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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