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阳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春发改收费〔2018〕7号)

2018-10-08 09:52:36 文章来源: 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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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发改收费〔2018〕7号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落实国家、省有关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要求,我市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本公告公布的收费项目,为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现予以公告,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市各收费单位依据本目录清单对本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认真清理核对,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收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等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二、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并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本目录清单清理规范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以往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

  1、春发改收费〔2018〕7号附件1阳春市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2、春发改收费〔2018〕7号附件2阳春市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截至2018年8月1日).xls



  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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