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的规定,经审核,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共400人通过考核鉴定,符合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申领条件,共申请补贴捌万元整(¥8万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662-7739704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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