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暂停活动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规定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暂停所有培训、托管活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
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负责人要落实责任,暂停营业,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加强日常监管
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的日常监管,通过微信、短信、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参加各类培训、托管。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擅自参与培训或托管的学生、幼儿,须按防控要求严格排查,有疫情感染嫌疑的,要执行14天隔离观察,并经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核酸检测确认健康后方可返校。
监督举报电话:7658311。
阳春市教育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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