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广东省规范面向中小学生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权益,稳步推进我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工作。按现行政策法规,校外培训机构需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证照不全的又计划继续办学的,举办者应当认真学习政策法规、研判分析,审慎决定是继续办学还是转型退出。决定继续办学的,应当在过渡期限内(2023年12月前)全部完成从业人员、培训材料、场地、消防、党建、财务资金、收费监管等方面的整改,申请办学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我市将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的整改治理,请各培训机构参照各自类别的设置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对标对表整改,做好自查自纠。
具体办理事宜可咨询阳春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
联系电话:7658748
附件:
2.阳春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指引(试行)附件1-3 (设立材料范本、受理通知书、管理要求和填写规范).wps
3.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2022年10月28日).pdf
4.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2022年9月13).pdf
5.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2022年9月13).pdf
阳春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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