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市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阳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符合申报指南的要求。
(二)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获得较多数量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三)申报单位为阳春市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项目申报书必须报送的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财务印章),企业法人须提供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加盖财务印章)。此外可提供查新报告、合作协议、专利证书、高企证书等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各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同一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阳江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
2、在市、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六)主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须按《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申报书和相关资料可从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动态”通知栏中(http://www.yangchun.gov.cn/)下载。申报采取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的报送方式, 纸质材料为A4纸尺寸,按封面、目录、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附件的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报至阳春市科学技术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报送阳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阳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阳春市府前路90号后座二楼;联系人:黄丹红, 联系方式:7730975。
附件:1、2017年度阳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阳春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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