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做好申报2018 年度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及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工作的通知》(阳科通〔2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企业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关于做好申报201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及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工作的通知(阳科通[2018]4号)
2、《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科技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税 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粤国税发〔2017〕178 号)
阳春市科学技术局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 转发阳江市科技局《关于做好申报2018 年度企业 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及研究开发费用税前 加计扣除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