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市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阳春市科技计划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符合入库申报指南的要求。
(二)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获得较多数量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支持建设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报单位须是阳春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四)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研究开发能力,具备完成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能力。
(五)项目申报书必须报送的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财务印章),企业法人须提供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加盖财务印章)。此外可提供查新报告、合作协议、专利证书、高企证书等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各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同一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省、阳江市和阳春市本级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到期未完成结题的;
2、在市、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七)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须按《入库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阳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可从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chun.gov.cn/)“科技管理”通知栏中《阳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0年度阳春市科技计划项目入库的通知》文中下载。申报采取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的报送方式, 纸质材料为A4纸尺寸,按封面、目录、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的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报至阳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阳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阳春市府前路90号后座二楼;联系人:黄丹红,联系方式:7733096。
四、其他事项
2020年阳春市科技计划项目将从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库中评审产生,不再另行组织申报。
附件:
阳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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