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阳春市政府对《阳春市科技局2019年度科技专项经费使用方案的请示》的批复意见及局党组会议决定,现对2019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2020年度上半年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进行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额度
2019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2020年上半年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每家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请企业填报《阳春市科技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附件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高新技术企业类的资助,需提交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证书和批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类的资助,需提交通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批文。
(二)申报时间。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在7月15日前报送材料到市科技局,申报企业须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阳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7日
(联系人: 肖兰,谢云香,电话:773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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