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民政局“三举措”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

2024-01-11 11:28:28 文章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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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阳春市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完善多层次救助体系。一是兜牢基本生活救助。持续提高低保特困标准,完善特困基本照料护理制度,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保障。2022年,全市累计发放社会救助领域资金约6.4亿元,救助低保、特困、孤儿等困难群众约8.21万人次。二是兜实专项救助。在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阳江市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实现对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综合救助、精准救助,补上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短板。三是兜好急难救助。完善《阳江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建立临时备用金制度,2022年,全市累计临时救助0.8万人次,人均救助1139.9元/人次。深入开展流浪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邀监督员制度,落户安置工作有成效,近三年来,为长期滞留且未查明身份的169人办理落户安置,安置率达到100%。

  (二)健全基层服务机制。一是理顺工作协调机制。市政府建立了以分管负责同志为总召集人,30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困难群众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作联动,进一步规范了社会救助领域工作机制,高位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所有镇(街道)均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困难群众可在省内任一救助窗口提出救助申请。困难群众只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核对授权书等“一证一书”,就可通过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流转至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受理,实现“省内异地申办”。三是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及时挂钩联动,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降低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2019年和2020年启动临时价格补贴15次,惠及低保、特困人员累计118.81万人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累计7494.78万元;2022年向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7.95万人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795.19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三)优化社会救助服务管理。一是救助水平不断提高。近五年,持续落实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连续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等纳入阳江“十件民生实事”,向社会公开承诺,纳入督办范围,确保群众受惠。二是救助力量不断充实。我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始于2014年,社会救助经办人员49人;2019年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我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新增121人;2020年推动实施“双百工程”,整合原有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按照“双百工程”目标和要求进行了招新,目前我市社工人数达到859人,已建成49个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229个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实现“两个100%”全覆盖,基层经办服务力量不断增强。2022年,我市“双百”社工累计为40万人次以上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服务,走访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超10万户,在情感沟通、精神支持、救助申请等方面发挥了帮扶作用。三是救助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依托广东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作用,实时监测16.64万低收入人口生活,累计发出风险预警信息数1232条,已100%调查核实,有效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流浪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以“党建+”为载体,筑根基、强引擎、增活力,通过组建一支专业救助队伍,建立“两大机制”,实行“4个100%”,党员干部实践带头作用,竭尽全力帮助身份信息不详的流浪乞讨滞留人员寻找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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