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的公告

2024-06-28 16:07:33 文章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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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经阳春市民政局审查,对下列社会组织准予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被注销的社会组织不得继续以原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将视为非法组织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阳春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7日


 序号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业务主管单位

备注

1

阳春市潭水镇广力新城幼儿园

52441781090189####

邱#嫦

阳春市教育局

民非;主动 申请

2

阳春市春城街道办九头坡村扶贫互助社

52441781075095####

袁#恒

阳春市扶贫办

民非;主动 申请

3

阳春市春城锦绣花园幼儿园

52441781557301####

梁#爱

阳春市教育局

民非;主动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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