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申请备案
1.受理范围
从事小微型客车(9座及以下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利用租赁小微型客车从事网约车经营除外)的,应当依法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为“小微车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的登记手续,并根据《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所在地,向属地镇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2)投入经营的小微型客车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以下称租赁小微型客车)
(3)有与租赁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管理人员
(4)在经营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5)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从事分时租赁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6)有与开展分时租赁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保证服务平台运行可靠
(7)有相应服务人员负责调配租赁小微型客车
2.申请材料
(1)《阳春市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申请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相关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
(5)企业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经办人的委托书;
(7)经营和办公场所的权属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合同需在有效期内);
(8)企业专职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合同需在有效期内)。
(9)用于租赁的车辆明细表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使用性质为租赁的小微型客车,且车辆所有人与经营者名称相符)。
(10)在经营场所或者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明示服务项目、租赁流程、租赁车辆类型、租赁车辆的车牌号码、厂牌型号、首次注册登记日期、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客服与监督电话等事项。
从事分时租赁经营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技术研发和维护部门架构及人员聘任合同(仅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企业提供)。
(12)分时租赁车辆调配人员聘任合同(仅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企业提供)。
3.办理流程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申请备案可以线上线下办理,其它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工作实行全程网上办理。
(1)线下办理:由企业提交纸质申请资料给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检验、录入、审核。
(2)网上办理:由企业登录“广东省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信息服务系统”(https://dlys.gdcd.gov.cn:8080/mini-owner/a/login)填报申请材料。企业首次申办业务时在首页“企业备案申请”栏目中凭“经营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登录成功后填写企业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申请。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成功后,业务管理系统自动开通企业账号,用户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企业联系人手机号,系统在登录成功时强制要求更新密码。
4.办理结果
备案通过,企业到窗口领取企业备案证明或登录“广东省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信息服务系统”自行打印备案证明。
二、小微型租赁客车申请备案
1.受理范围
(1)企业已通过备案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使用性质为租赁的9座及以下小微型客车。
(3)车辆所有人应当与经营者名称相符
2.办理流程
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工作实行全程网上办理,由企业登录“广东省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信息服务系统”(https://dlys.gdcd.gov.cn:8080/mini-owner/a/login)填写车辆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申请。
3.办理结果
备案通过,企业到窗口领取车辆备案证明或登录“广东省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信息服务系统”自行打印备案证明。
三、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理地址:阳春市春南大道7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662-7736113
四、网上办理网址二维码及申请表格下载
1.网上办理网址二维码(广东省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信息服务系统)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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