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采购
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采购的监督管理,强化食品采购来源追溯,规范餐饮服务环节经营管理,现就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采购监管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各餐饮服务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采取切实措施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细抓实,严格把好食品来源关,保证食品来源合法合规,保证食品来源的可追溯性。
二、加强自我检查,完善食品采购索证索票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有关规定,细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大对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的自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鲜肉和肉制品、河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散装食品采购的索证索票进行自查,不采购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无合格证明的食品。对采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进行重点检查,严防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劣质食品等不合格产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整改到位。做到彻底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的危害和风险。
三、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即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总责,食品安全管理员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加工人员要对食品安全工作负监督责任。对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事件,我局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切实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我局将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采购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采购来源不明、腐烂霉变、超过保质期、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明的食品进行查封,并依法对涉事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从重处罚。坚决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对触犯刑罚的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