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图书馆借阅须知

2018-12-24 09:23:08 文章来源: 阳春市文体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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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读者一律凭本人借书证(身份证)到图书馆借阅图书。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借与他人;
    2、我馆实行开架借阅,进入图书馆时请读者在服务台处凭借书证领取储物柜钥匙并按对应编号存放好个人物品,领取代书板后再入库找书、阅览;
    3、读者找书时请将代书板放在取书处,不借的书请务必把书放回原处并取出代书板,不得将书乱插乱放,以免造成乱架,所找图书册数不能超过本人借书证所能借的最大数。找到需要的图书后,请将代书板归还服务台再办理借书手续。
    4、读者借书时请仔细检查该书是否有涂画、缺页或其他损坏现象,如有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否则读者在还书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读者所借的图书必须在服务台由工作人员输入计算机流通系统后方可借出,借期为30天(如未看完可再续借10天)。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不得带出图书馆,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图书馆开馆时间
            上午8:30~12:00   
星期二至星期日  下午14:30~17:30 
            晚上19:00~21:00 (少儿部晚上不开放)
法定节假日照常开放(逢星期一闭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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