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文化馆免费公益培训班学习有关规定

2018-12-26 11:46:06 文章来源: 阳春市文体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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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馆将每期培训班设置事先进行社会公示,按各培训班条件接受学员报名,根据不同培训班学员人数设定,按报名先后顺序安排学员参加学习。  
2、每个学员原则上在同一期只参加一个培训班学习。 
3、学员应当珍惜学习机会,尊重老师劳动,服从课程安排。
4、学员应当爱护公共设施设备、遵守公共秩序、注重文明礼貌、加强自身安全和财物保护。  
5、学员应当维护清洁卫生,不追逐嬉戏、打架斗殴,不大声喧哗,不带食物、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学习场所,不在上课时间接听电话,馆内禁止吸烟。  
6、学员参加学习实行本人签到,学习过程中,无故旷课超过规定学习课时三分之一者,视作自动离学,此类学员文化馆不欢迎参加今后所有免费培训班的学习。  
7、学员因故不参加学习应当请假,请假超过规定学习课时三分之一者,劝其退学;学员应当完成老师布置的课外作业,并及时上交,三次不上交者,劝其退学。  
8、对学员退学形成的空余学习名额,由文化馆按各培训班预报名人员顺序安排学员参加学习。  
9、每个培训班应当选举班委,建立自我管理组织,制定自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老师教学和执行上述学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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