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1〕123号)安排,下达到我市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7500万,我局拟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乡振局函〔2021〕26号)要求,按照每个乡镇500万元的标准分配,现将上述资金安排情况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共7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 ,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市扶贫办反映。联系电话:0662-7733943,联系人:李娜。
阳春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
阳春市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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