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阳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阳春市消费帮扶专馆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春农组〔2021〕2号)要求,经自愿申请、资料审查、现场核实,共有阳春市家香味农业有限公司等2个单位通过审查,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1月4日至1月8日,共5天。凡对拟认定名单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乡村振兴局反映。联系电话:7730673,电子邮箱:ycfpb002@126.com,联系人:李娜。
附件:第二批拟认定为阳春市消费帮扶专馆的单位名单
阳春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4日
第二批拟认定为阳春市消费帮扶专馆的单位名单
1.阳春市家香味农业有限公司
2.阳春市益然鲜食品配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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