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春卫计机构字(2017)第0007 号
阳春市七星医院投资有限公司 :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一、类 别:综合性
二、名 称:阳春市七星医院
三、选 址:阳春市春城街道站港路大岗脚A4
四、床 位:99张
五、经营性质:营利性
六、服务对象:社会
七、诊疗科目:1、中医科;2、临床内科、外科、儿科、急诊、门诊、康复医学、妇产科专业、预防保健;3、医学影像科;4、麻醉科;5、医学检验科;6、体检科;7、皮肤科;
八、投资总额:7500万元
九、其他:选址须到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建筑(装修)设计必须经我局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须按医院标准配备好人员、药品、器械和医疗业务用房等。本批准文书有效期至2018年5月15日止。
批准机关: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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