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医疗机构公示
批准文号:春卫计机构字(2017)第0008号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一、类 别:个体诊所
二、名 称:城西王先跃诊所
三、选 址:阳春市河西街道龙岩路58号
四、床 位:0张
五、经营性质:个体
六、服务对象:社会
七、诊疗科目:预防保健、内科、儿科
八、投资总额:20万元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7年6月28日至7月4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书面或电话向我局医政股反映。
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东大道107号,邮编529600
电话:7711885
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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