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受理公示
春卫计机构公(2017)第0005号
现有王先跃医生,向我局提出申请,在阳春市河西街道龙岩路58号,设置个体诊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卫计委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现对受理的医疗机构申请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张贴后5个工作日内,向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股提出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类 别:个体诊所
二、名 称:河西王先跃诊所
三、选 址:阳春市河西街道龙岩路58号
四、床 位:无
五、所有制形式:私营
六、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七、服务对象:周边居民
八、诊疗科目:预防保健、内科。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17年5月23日至2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书面或电话向我局医政股反映。
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东大道107号,邮编529600,电话7711885。
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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