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医疗机构公示(春卫计机构公(2017)第0002号)

2017-03-13 09:34:32 文章来源: 阳春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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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医疗机构公示

春卫计机构公(2017)第0002号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拟同意爱尔眼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一、类    别:眼科医院

二、名    称:阳春爱尔眼科医院

三、选    址:阳春市春城镇城东大道328号

四、床    位:49张

五、经营性质:民营(营利性医疗机构)

六、服务对象:社会

七、诊疗科目:眼科、预防保健、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麻醉科、急诊医学科。

八、投资总额:2000万元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2017年3月13日至1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书面或电话向我局医政股反映。

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东大道107号,邮编529600,电话7711885。

 

 

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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