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医疗机构受理公示
(春卫计机构示〔2017〕第0001号)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设置阳春爱尔眼科医院,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受理的医疗机构设置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计生局医政股提出。公示内容如下:
设置人(单位):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 别: 眼科医院
名 称: 阳春爱尔眼科医院
选 址:阳春市春城镇城东大道328号
所有制形式:民营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 位:49张
服务对象: 社会
诊疗科目: 内科(限门诊)/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地址:阳春市城东大道107号(阳春市卫生计生局医政股)
联系电话:7711885
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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