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医疗机构设置公示
(春卫计机构示〔2016〕第0023号)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同意设置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计生局医政股提出。公示内容如下:
设置人(单位):刘群英
类别:美容门诊部
名称:阳春范洪雷医疗美容门诊部
选址:阳春春城东湖公园二期商住楼三区G幢128铺
所有制形式:私有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美容床):5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
联系电话:7711885(阳春市卫生计生局医政股)
地址:市城东大道107号
阳春市卫生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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