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春卫计机构字(2016)第0018号)

2016-11-03 11:21:29 文章来源: 阳春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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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春卫计机构字(2016)第0018号

阳春市第二人民医院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一、类    别:卫生所

二、名    称:阳春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春市看守所卫生所

三、选    址:阳春市看守所内

四、床    位:0张

五、经营性质: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六、服务对象:内部

七、诊疗科目:内科、预防保健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

八、投资总额:30万元

九、其他:按卫生所标准配备好人员、药品、器械和医疗业务用房等。本批准文书有效期至2017年05月02日止。

批准机关: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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