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春卫计机构字(2016)第0001号
阳春恒大诊所 :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一、类 别:诊所。
二、名 称:阳春恒大诊所。
三、选 址:阳春市河西绵登大道13区A48号。
四、床 位:0张。
五、经营性质: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六、服务对象:社会。
七、诊疗科目:内科、皮肤科。
八、投资总额:20万元。
九、其他:按诊所标准配备好人员、药品、器械和医疗业务用房等。本批准文书有效期至2016年8月7日止。
批准机关: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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