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医疗机构设置受理公示
(春卫计机构示〔2016〕第0002号)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同意受理的医疗机构设置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计生局医政股提出。公示内容如下:
设置人(单位):陈仕环
类 别: 中医
名 称: 阳春陂面陈仕环中医个体诊所
选 址:阳春市陂面居委2组9号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 位: 无
服务对象: 社会
诊疗科目: 内科(门诊)中医(门诊)
联系电话:7711885(阳春市卫生计生局医政股)
地址:市城东大道107号
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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