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一、设置人(单位):阳春市慈康医院有限公司
二、类 别:综合性医院
三、名 称:阳春慈康医院
三、选 址:阳春市南新大道8号
四、床 位:99张
五、经营性质:营利性
六、服务对象:社会
七、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耳鼻咽喉科/眼科/中医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
八、投资总额:3000万元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18年11月19日至23日,如有意见,请书面或电话向我局医政股反映。来信请寄: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东大道107号,邮编529600,电话:7711885/7720113。
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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