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医疗机构公示
(春卫机构示〔2019〕第0003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设置人(单位):古汝才
二、类 别:村卫生站
三、名 称:阳春市陂面镇新民第五卫生站
四、选 址:阳春市陂面镇新民村
五、床 位:0张
五、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六、服务对象:社会
七、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
八、投资总额:10万元
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受理股室:阳春市卫生健康局医政股,联系电话:0662-7720113、7711885,邮箱:ycyj204@163.com。
阳春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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